十分钟内发生了三起追尾事故 大晴天逆光驾驶得讲技巧
2020-09-04 浏览量:

郑州+

近两周以来,我市天气持续晴朗,随着金秋的到来,由于太阳光线照射角度发生变化,以及阳光对驾驶员视线的影响,导致车辆追尾事故频发。

9月4日上午,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辛永涛在执勤过程中,10分钟之内就在金水路大石桥二层至新通桥二层段接处了三起追尾事故,事故原就是“大晴天”阳光刺眼造成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如何安全“逆光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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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时许,辛永涛接到报警,在金水路大石桥二层附近,有两辆白色轿车发生追尾事故。经了解,事故是由于后车驾驶员在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因阳光刺眼,条件反射下闭上眼睛导致瞬间盲驾,追尾前车。此次事故是因后车司机在行驶中,没有保持车辆安全距离,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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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同一时间,金水路新通桥二层处,三辆轿车发生连撞事故,此次事故是二次撞击造成的追尾事故。辛永涛介绍,造成二次撞击的追尾事故原因,还是二层桥面因树叶遮挡和强烈的阳光,使驾驶员造成了短暂的“盲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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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还向双方驾驶员介绍了遇到“阳光刺眼”时的处理方式,如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勿分心驾驶;或提前选择遮阳避光的驾驶方式,打开遮阳板或佩戴遮阳镜,遇到突发情况不要猛打方向盘。

辛永涛经过近期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总结,上午8:00至8:50及中午11:00至12:00期间,金水路新通桥路段西向东方向,下午16:30至17:30期间,金水路大石桥东向西方向,为事故高发时间段。

在该时段行驶至该路段的驾驶员,一定要保持车辆的安全距离,打开车辆遮阳板,佩戴遮阳镜,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注意根据路面情况和前车距离控制好自己的车速,防止追尾前车。

此外,驾驶员要学会轻点刹车让刹车灯亮起提醒后车控制距离的,防止自己被后车追尾,且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尽量减少变更车道的操作,尽可能不影响后车的正常通行,于人于己都比较安全。

同时,中控台及前挡风玻璃下勿放置矿泉水、手机、塑料制品的通行证,遇到阳光会反射到挡风玻璃上,干扰驾驶人的视线,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辛永涛表示,以上是通过近期追尾事故总结出来的问题所在,然而阳光始终存在,隐患也始终存在。最重要的还是需要驾驶人降低车速注意观察,保持注意力的集中,最大程度地保证行车安全。

郑报全媒体记者 刘凌智 通讯员 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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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卜贝贝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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