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郑州整治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
2021-01-21 浏览量:

郑州+

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给市民生活出行带来不便。为进一步提升市区道路“序化”管理水平,郑州市城管局计划从即日起,在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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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应在停放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航空港区的重点区域。

整治内容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背街有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放的;

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标志、标线、编号不全或缺失,施划标准不高的;

非机动车及共享单位停放点占压盲道、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和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

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管理不规范的;

由政府在市政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划定的停放区进行乱收费的;

地铁站点、医院、学校、商业中心、汽车客运站和火车站、高铁站等市民需求较大的区域落实属地主管责任不到位的,管理秩序乱的;

共享单车停放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违规投放及乱停放、积压车辆清理不及时的,共享单车禁停区和限停区管理不到位的。

按照要求,整治后,市区主、次干道和支路背街路沿石以下,无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在整治过程中,各区、管委会要按照科学合理、便民利停、安全美观和不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不占压盲道、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原则,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和引导牌,并建立台账,落实编号管理。

大型商圈、写字楼、院校等重点区域要设置专门的快递车辆停放区。

凡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规范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按标准收费。所有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均在停放点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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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需求大的区域必须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停放应在不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不占压盲道,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满足停放需求。

医院、院校、行政中心、文体设置、商业区、旅游景点、小区内外等人流集中以及市民需求大的区域,按照“满足自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必须在单位院内或门前广场空地自行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

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情形:

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

2.公交站台;

3.盲道及盲道两侧0.2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

4.消防栓半径2.5米以内的人行道;

5.雨水、污水、自来水、燃气、电力等地下设施工作业井以及距离井盖外缘1米以内的人行道,不应占压公用管线的检查井、标志线等设施;

6.道路交叉口圆角范围内路侧带(含绿化设施带和行道树设施带),以及距圆角弧线切点外50米范围的人行道;

7.存在危险边坡或道路坡度大于2.5%以上;

8.城市桥梁、隧道(涵洞)、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口等1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

9.人行横道线行进方向的人行道;

10.其他不宜设置的情形。

各区、开发区要按照整治内容,联动全面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地铁站点、医院、学校、商业中心、汽车客运站和火车站、高铁站等重点区域。

市城管局将成立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整治考核督导小组,每周进行考核通报,并纳入改进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郑报全媒体记者 谷长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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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爱巧

统筹:安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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