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交警:超标电动车出交通事故,按机动车认定责任
2019-04-25 浏览量:

4月25日,郑报融媒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我省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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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购买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重量、防火等指标做了强制性要求,严格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标准。新国标在防止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的同时,也给消费者现有的使用习惯带来了影响。

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购买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即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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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机动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河南公安交管部门将按机动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因为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突然转向等,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驾驶二轮电动车出行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法驾驶,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许子初 通讯员 曹继征 文/图


编辑:梁冰

统筹:杨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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