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房?行不通!郑州不动产登记与婚姻登记数据实现共享
2019-06-15 浏览量:


记者15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市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税收一窗受理系统以及不动产登记系统,已经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今后使用假离婚手续换取购房资格、利率优惠等各类不当利益的情况,将有效得到遏制。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据了解,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各地通过推动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为百姓提供更为便捷的登记服务。

4月3日,我市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集成共享的通知》,要求市属的16个局委、部门在今年8月底前,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集成。

按照国家和市里的要求,4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汇集和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和资料,实现全市自然资源数据的共享集成和使用管理。

根据我市目前的限购限贷政策,“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契税均比“二套房”低。此前没有婚姻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有市民在出售房屋时,如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异性,双方会伪造假的离婚手续,进而办理不动产离婚业务,从而逃避应缴税费。

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人员表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地方性限购、限售的规定,已涉嫌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已有类似上述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此也提醒广大房屋交易双方不要以身试法。

7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平台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升级

据介绍,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工作计划,接下来到6月底前,我市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及材料将汇集至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7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平台及政务服务平台将完成升级,所有登记业务均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8月底前,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流程将完成再造和业务优化,实现信息共享集成。


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编辑:黄波涛

统筹: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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