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开车或许都经历过,那么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今天,来看河南省高院豫法阳光发布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抢黄灯”肇事案。
2023年7月,陈某驾驶轿车沿市区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十字路口,车头未越过停止线时黄灯亮起,陈某便驾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不料撞上一辆自西向东左转弯并且闯了红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乘坐人王某受伤。两名伤者均住院治疗一个月左右。
经鉴定,吕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王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交警部门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陈某、吕某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认定陈某、吕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2023年11月,吕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以及承保陈某所驾轿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吕某、王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能够确认,在黄灯亮起的一瞬间,陈某所驾车辆尚未越过停止线。陈某忽视黄灯的警示作用,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其行为与“闯红灯”行为同样是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陈某应当对吕某、王某的各项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吕某8万余元、王某9万余元,陈某赔偿吕某1万余元、王某4万余元。
说法:“抢黄灯”不处罚并不代表是合法行为。
黄灯表示警示,是绿灯与红灯之间的过渡,提醒车辆驾驶人和行人交通信号灯即将变为红灯。黄灯的设置能够起到清空交叉路口车辆,避免堵塞,减少事故等作用。车辆驾驶人看到黄灯亮起,应当立即减速,并观察车辆位置和路口情况。车头尚未越过停止线的,应当停车等待绿灯。车头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停车等候,也可以在不会造成危险、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继续行驶。在一些地区,黄灯亮时车头尚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如果越线继续行驶,交警部门并不罚款、扣分,但这只是一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并不代表“抢黄灯”是合法行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能保证人身财产安全,避免陷入民事纠纷。
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孙璐 刘方昊
编辑:刘潇潇
统筹:闫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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