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进入倒计时。为鼓励城乡居民按时缴费、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我省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医疗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全面取消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我省立足本地实际,聚焦群众需求,出台了《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参保制度,鼓励居民连续参保。
政策规定,全面取消在常住地、就业地、学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方便流动人员在常住地就地参保、就地享受医保待遇。
提高困难群众参保定额资助标准
从2025年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定额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提高到不低于90元,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减轻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负担。
我省还规定,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全额资助保障范围,有效减轻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负担,更好保障孤儿医保权益。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持”参保近亲属
政策规定,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连续参保符合条件提高大病支付限额
新政明确,我省建立对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
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大病保险额度继续保留。
逾期缴费或未连续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
新政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保缴费参保和待遇保障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对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标准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对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缴费当年年底的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本报记者 王红

《郑州晚报》版面截图
编辑:陶莎
统筹: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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