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0周岁延至63周岁 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政策调整
2026-03-23 浏览量:0

2026年3月20日起,河南省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年龄,由“不超过60周岁”统一延长至“不超过63周岁”。

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效期自动延长至63周岁

近日,国务院发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作出修改的决定,明确将相关从业人员年龄上限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修订后的规章,河南省此次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包括: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省运政系统技术支持单位,集中恢复因年龄超60周岁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数据,并将有效期统一延长至63周岁。调整对象为2026年3月20日起,年龄已超过60周岁但尚未满63周岁的从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无需本人申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跑窗口,相关从业资格证件数据将由系统统一恢复并生成电子证照,有效期自动延长至63周岁。

从业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查询、下载电子证照。

不予恢复情形:三类人员除外

以下三类人员不纳入恢复范围:机动车驾驶证失效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从业条件的;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出租车驾驶员不适用,但我市已放宽至65周岁

针对公众关注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适用新规,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经营性客运驾驶员、经营性货运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三类。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和网约车)与经营性客运驾驶员分属不同类别从业人员,本次调整范围为: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不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即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尽管此次国家层面调整未涵盖出租汽车驾驶员,但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已有多个城市通过地方性法规率先突破,逐步放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其中,我省郑州市通过修订《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确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放宽至65周岁。业内人士表示,地方先行先试为国家层面政策调整积累了经验,也为进一步释放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活力提供了有益探索。

本报记者 张倩


《郑州晚报》版面截图


编辑:刘潇潇

统筹: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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